愛不是放任的自由。
自由也並非真正的自由。
神只要任人放縱自己的心思意念,人便足可毀滅自己。
自由在神,因祂是造物主,有誰能比祂更了解被造物,祂自然懂得萬物運作的道理,約伯記的38章開始,耶和華的發言是一連串精彩萬分的對話,看到41章簡直使人瞠目結舌大呼過隱,這四章讓我深刻了解神造物者的屬性。
而也因為神愛著我們,祂為了保護以及造就我們,所以告訴我們什麼當行什麼不當行。
若愛真是世上所說的自由,我不相信人心中沒有恐懼,那種不著邊際的不安。
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. But perfect love drives out fear, because fear has to do with punishment. The one who fears is not made perfect in love. (約翰一書4:8)
我曾經在我所定義的愛裡面,我自由地做了許多想做的事,編造了更多的說法及想法來說服自己相信,懼怕卻如影隨行的隱身其中,總在那些殘酷的時刻,赤裸裸地現在眼前。於是我帶我自己走進了黑暗的世界裡。
直到遇見了祂。
祂帶我走進祂的世界,我才得以明白我是誰,因祂為我死在十字架上,我也才得以明白,原來愛也是犧牲,祂犧牲了自己只為了成全我。
我得以享受在祂的自由裡。
世界看來,我是不自由的,但是我知道我是自由的。
因祂的愛帶來的是真正的自由。
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(約伯記42: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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